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,落實黨中央、國務院關于“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”的重要決策部署,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與中央政法委、最高人民法院、工業和信息化部、司法部、財政部、中華全國總工會、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、中國企業聯合會/中國企業家協會近日聯合印發《關于進一步加強勞動人事爭議協商調解工作的意見》。
《意見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明確“人民至上、源頭治理、創新發展、靈活高效”的基本原則,提出了持續加強制度機制和能力建設的目標任務。強調加強源頭治理,強化爭議預防指導,健全風險監測預警機制;強化協商和解,指導用人單位建立內部爭議協商機制,強化和解協議履行和效力;做實多元調解,推進基層調解組織建設,建設市、縣級爭議仲裁院調解中心和職工法律服務工作站;加強工作聯動,健全爭議調解與人民調解、行政調解、司法調解聯動工作體系,參與社會矛盾糾紛調處中心建設,強化調解與仲裁、訴訟銜接;提升服務能力,加強隊伍建設,加大保障力度。